chinawolf 2026-02-17 20:30:30 0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明确了若干类可申请落户的人才类型,涵盖不同背景与贡献方向的引进对象。申请者需结合自身条件判断是否符合相应路径,并确保材料链条在主体、时间线及信息一致性方面相互印证。
当前政策框架下,重点聚焦于创业投资、技术转化、企业经营及高收入高贡献等维度的人才认定。不同类别对工作年限、投资规模、营收水平或纳税额度设有具体要求,申报前应先核对适用路径与材料匹配度,再推进后续流程。
人才引进落户主要涉及五类情形,包括自主创业、科技服务、风投管理、企业高管及实业家等方向。
一、自主创业人才
需在上海市注册企业中持股不低于10%,并持续工作满两年;同时,企业须获得来自科技孵化器或创投机构的首轮投资超一千万元,或累计融资总额达两千万元以上。
二、创业创新中介服务人才
在专利运营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连续从业满两年,且作为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在三年内促成的技术交易总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风险投资管理人才
担任本市创投机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职务,并主导完成对本市项目的累计投资达三千万元。
四、企业高级管理与科技技能人才
近四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且同期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一百万元。
五、实业家
作为本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10%以上的创始人,企业需连续三年年均利润率超10%,且上一年度纳税额超一千万元;或为科技型企业,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增幅超10%,且上一年度纳税额超一千万元;亦或企业在沪主板上市。
审核流程依次包括初审、审批、公示及户口迁移四个环节。初审由区级人社部门或指定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人社部门随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通过后名单将在政务网公示半个月;公示无异议者,凭相关证明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