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2-18 18:30:20 0
在上海办理居住证积分时,用人单位需满足哪些操作要求?员工能否通过人事外包单位提交申请?这些问题关系到积分申请的主体资格与材料一致性核对。
申请当月须处于本市就业及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十二个月内累计缴纳满六个月(不含补缴)。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但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单位需先完成系统注册,并由人事专员携带指定材料前往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单位注册与材料核验要点
用人单位应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完成网上注册,如实填报信息后,由人事专员携带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至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包括单位证照、社保登记凭证及身份证明等,中介类机构还需额外提供相应许可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外省市在沪派出机构不属于受理对象,且申报必须向单位注册所在地区的受理点提交,不得跨区操作。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见核验重点,如出现主体不一致可能触发补材料或复核。
积分申请与通知书获取
持证人与用人单位共同提交的基本材料涵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劳动合同及合规承诺文件等。此外,还需根据所选积分指标提供对应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取积分通知书:一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任一区人才服务中心自助打印;二是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录积分申请系统在线打印。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